Thursday, March 4, 2010

终于回家了!


我两个月的打工生涯终于圆满结束。


打工真的很累人


原本还打算做满三个月


才两个月就放弃了


年轻人就是这样


经不起劳动。


其实也不是很累


我很享受这份工作


不过就基于人事关系


所以才想辞工的。


在这两个月里我学到了不少东西


就像是:


基本服务态度


人与人之间的交谈方式


察言观色


双手捧三个盘


快速抹汤匙叉


切辣椒的功夫!xDD


还有很多很多


实在获益不前。


我最初打工的目的达到了


不过再看看自己


还是个黄毛小子 ~~


算了


该开始做点不一样的了


再继续往梦想前进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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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日


我跟健到pavilion逛街


无意中被我发现了paramore要来新加坡开演唱会


知晓这消息后就开始一连串的行动


终于


我马上就要出发到新加坡看我的偶像啦!


原本我还打算自己一个人去


后来我阿姨不知怎么也说想去新加坡


结果就有个伴了


当然


我阿姨对paramore是不可能有兴趣的


演唱会是我自己一个人看


我阿姨应该是跟朋友一起吹吹水吧。

paramore!我来啦!! XD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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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提我的朋友吧


最有被写作价值的当然是和我同床共枕了整个月的


哲先生!


打工期间大家都有转变


他当然也不例外


外表内涵


由内到外都变化无穷。


首先就是他的发型


修减了


也电直了


大家就开始议论纷纷


到底他是电了好看还是没电好看


见仁见智


至少他没了他最讨厌的“乱毛”


开心就好。


还有就是他终于恋爱了!


跟YY


刚开始的时候还真的没想过他真地会去追她。


最后就是他人慢慢变得开朗起来


乐观起来


他也好像开始享受工作的乐趣了


看到他的转变


身为他的朋友值得为他高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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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工做最初的目的就是想要学会:


如何结交朋友


如何与人交谈


如何制造幽默的话题


如何给予他人话后的反应


还有:


服务


经验


金钱,


希望自己的思想能够成熟起来。


看到自己有稍微的改变是很高兴


可是好像怎样做都不足够


同事们都好像不喜欢我


其实打从第一天起


我就拼命改变自己


醒目点


勤劳点


友善点


但久而久之


累了


慢慢不想讲话


因为我觉得无论我怎么做都不能让他们喜欢我


越来越自卑


所以我才想辞工


不然我一定会做满三个月的。


可能是因为不够幽默


做事不够醒目


我会继续提升自己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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